某部电子屏改造项目第二次谈判公告01
某部电子屏改造项目第二次谈判公告01
某部电子屏改造项目(第二次)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某部电子屏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3-VGBQMN-G3002(01)
项目概况:详见随本谈判文件发布的项目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10.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获取时间: 2023 年 09月 05 日至 09 月 12 日(0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指定专人持以下资料到湖南顺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获取。
供应商指定专人领取,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供应商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报价方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资料。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提交首次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顺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无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省某部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77*****789
地 址: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顺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谌女士
电 话: 0745-*******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标签: 电子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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