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机场航空食品加工生产车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桂林机场航空食品加工生产车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桂林机场航空食品加工生产车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机场”)拟对航空食品加工生产车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机场航空食品生产车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JYCG-HKS-********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描述

1、外包工作岗位

桂林机场航空食品部生产科航空配餐生产制作的厨师、包装员、清洁、设备维修岗位,地面餐食生产制作的厨师、包装员岗位;按航空食品部要求参与重要保障、餐谱制作、机供品装配、临时备降和大面积航班延误保障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每日食品加工生产包装车间最低人员配备排班;

(2)根据航空食品部要求的食材和餐谱,组织人员在进行航空餐食、地面餐食的生产制作及包装、装配;

(3)航班延误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负责向航延旅客发放餐食;

(4)生产包装车间和厨房在工作时间内应每两小时清洁一次,生产区域 1300 ㎡和公共区域 660 ㎡应每天 9:00、19:00 时各清洁一次;

(5)回收餐具、餐车的清洗、分拣和登记;

(6)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垃圾回收等其他工作。

(7)按要求做好各航空公司机供品装配工作。

(8)按要求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9)按要求做好设施设备(含刀具等)、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领用规定登记。

(10)负责航空食品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及设施设备台账填写工作,完成交代的其他工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本项目的人员设置及费用结算方式

1、外包人员设置

因航空配餐生产量有较明显的淡旺季,在设置各岗位最低保障人员数量线的基础上,允许外包方根据生产需求动态增加人员数量。

(1)生产岗位最低保障人员数量

本项目生产岗位指管理、红案、白案、冷荤、包装、清洁间6个岗位,每日生产岗位最低保障人员数量是指每日到岗并符合工作要求的员工的最低数量。生产岗位最低保障人员数量共计15人/天,生产岗位人员数量为每日生产岗位最低保障人员数量的2倍,即15*2=30人。生产岗位每日最低保障人数具体如下:

岗位

管理

红案

白案

冷荤

包装

清洗间

小计

人数

1

2

3

1

6

2

15

(2)维修岗位保障人员数量

维修岗位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设施设备台账填写等工作,要求具有水、电维修资质的维修岗位人员1人。

(3)本项目最低外包人员总数=最低生产岗位保障人数(30人)+最低维修岗位保障人数(1人)=31人。

2、服务费结算方式

每月服务费=保底服务费+计件提成-每月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扣款-每月服务质量考核扣款

(1)保底服务费

1)本项目年保底服务费报价区间为:人民币166.8万元/年(含)—196.8万元/年(含),即13.9万元/月(含)—16.4万元/月(含),含税。

(2)计件提成

航空食品部每日餐食生产及包装总量具体为日常提供至飞机上机组、旅客使用、备降/航延航班旅客地面使用的热食、糕点等需制作、加工或包装的产品。备降/航延航班旅客地面使用的预包装类食品(如:泡面、饼干、水等)及地面销售餐食不计入生产及包装计件总量中。

1)当航空食品部每日餐食生产及包装量超过2500份时,按计件制结算超出部分的费用,具体计件提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餐食生产及包装量达2500(不含)-3500份(含)份时,超出2500份的部分,餐食单份结算价格为0.8元/份;每日餐食生产及包装量达3500份(不含)-4500份(含)时,超出3500份的部分,餐食单份结算价格为0.7元/份;每日餐食生产及包装量达4500份(不含)以上时,超出4500份的部分,餐食单份结算价格为0.6元/份。

2)当航空食品部接到临时备降和航班延误的生产任务和保障工作时,外包方不得推诿,须全力配合航空食品部按要求完成保障任务,航延航班餐热食计入每日生产及包装总量中,但航延航班配备的预包装类食品不计入餐食生产量中。外包人员发放一个航延航班餐食服务费按30元/架次计算。

3)外包方完整保障一个航班机供品的装配(含回收)工作服务费按30元/架次计算。

4)地面餐食的生产制作以可销售的餐食成品为劳务内容,按销售金额的10%提取劳务费用。

五、外包合作期限:本项目外包合作期限为1+1+1年。第一年合同到期前,由采购人视合作方服务质量评价情况,采取提前发书面函件通知形式选择是否与合作方顺延合同1年,以此类推。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以前),持有市场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出具合法的业务外包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响应人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能由一家参加响应,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14:00-16:30;

2.获取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桂林机场办公楼B407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有意向的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由采购人留档,资料合格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联系人:石女士;联系电话:0773-*******/139*****436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人应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桂林机场办公楼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9:30分

十、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项目将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桂林机场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评审会。

响应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评审会和竞争性磋商,但必须持下列原件资料供查验: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出席评审会及竞争性磋商。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官网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桂林机场办公楼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139*****436

白女士 联系电话:186*****996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标签: 劳务外包服务 食品加工 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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