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临川区农村义务教育笔记本项目 (招标编号:JXZH-GK-2015-120)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产 品 名 称
数 量
预算价(元)
技术参数

笔记本电脑
420
*******
详见招标文件


注:技术要求见货物配置,货物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

4)。所投产品必须是整机原装机型

5)。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以上2)-3)及5)项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3、开标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fzzbw/),同时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开标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电子评标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采购办后,改为纸质评标的,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纸质标书,按自动放弃论。

6、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140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186*****857

联系电话/传真:186*****857/****-*******

采购单位:临川区教育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5*****7860

采购单位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

市采购办投诉电话:****-*******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 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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