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304破1号受理破产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豫0304破1号受理破产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濂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0304破1号

本院根据洛阳巨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申请于2023年8月16日裁定受理洛阳巨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4日指定河南厚思律师事务所为洛阳巨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管理人。洛阳巨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应自2023年10月12日前向洛阳巨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王文斐、左站民,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广场西区2112室,电话:158*****100135*****68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昌盛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昌盛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地址:洛阳市濂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九都路1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_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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