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湾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黄湾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黄湾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制定了《黄湾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凤阳县黄湾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黄湾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滁消安办〔2023〕9号)、《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凤消安办〔2023〕10号)文件要求,黄湾乡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坚决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和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经营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大型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无水小区、新领域新业态等16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方面,各村(社区)要深刻汲取合肥“4·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紧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铁栅栏等重点风险风险情形,落实村(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摸底排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5月25日前,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挂表推进;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1);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上报乡政府挂牌督办,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方面,各村(社区)要重点关注多业态混合使用的厂房、仓储,深刻汲取浙江武义“4·1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厂中厂”“园中园”,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厂房、仓储未经审批擅自分隔、出租,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违规搭建,以及存在的部分厂房、仓库分隔改建摄影棚、直播带货等新型隐患。结合前期开展的工贸企业排查“回头看”,对存在两种以上业态的厂房、仓库,由村(社区)逐一登记造册,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5月20日前)。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精准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5月21日至9月20日)。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每季度研判消防形势、带队检查督导、调度消防工作等三项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攻坚行动列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乡应急办将会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各地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攻坚行动方案请于5月20日前报乡应急办;5月21日起,每周四下班前报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每月19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各村(社区)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附件3)并报乡应急办;9月1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乡应急管理办公室,韩光鸿,联系电话:177*****177,邮箱:**********@qq.com%E3%80%82">**********@qq.com。

附件:1.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八项措施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3.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八项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附件2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联系人:

序号

场所类别

检查单位(家)

发现火灾隐患(条)

整改火灾隐患(条)

整改率

1

高层建筑

2

大型商业综合体

3

地下经营场所

4

医院

5

养老院

6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

7

宾馆酒店

8

商场市场

9

公共娱乐场所

10

文博单位

11

大型仓储物流

12

劳动密集型企业

13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

14

老旧场所

15

无水小区

16

新领域新业态

17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附件3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场所名称

地址

负责人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1

1.

2.

3.

年 月 日

2

3

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重点整治情形。

标签: 火灾隐患 方案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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