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财务资产清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财务资产清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对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的以往学校所有财务账务进行全面清查及相关业务服务,以及对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的以往学校所有资产实物、账务进行全面清查及相关业务服务。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资产清查服务

******.00

2

财务清查服务

******.00

合计

******.00

(一)资产清查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需盘点资产总值

需盘点资产未拆分前条数

服务要求

金额(元)

1

资产盘点、清查

8.83亿元

2万条(实际6万多条)

1.以接收的财务账表明细为依据,完成资产实物清查盘点及条码粘贴。
2.出具清查方案、盘点数据账实比对、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00

2

资产处置

8.83亿元

2万条(实际6万多条)

修正及导入、协助资产处置、协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00

3

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系统培训及数据维护

/

/

协助配合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与财政管理系统对接、数据更新及后期系统数据维护。

*****.00

合计

******.00

(二)财务清查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金额(元)

1

2023年8月31日的所有历史资产负债表进行账务清理,同时针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提升管理提供参考。暂定资产总额为10亿元。

1.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对历史往来账分析查找原因并给出调账建议,给出调帐依据,对收不回与付不出的往来帐款提供消帐依据与出具消帐报告,指导向上级部门申请消帐的备案依据与资料。

3.对在建工程账务全面清查并给出调账建议与调帐依据,出具清查报告与清单;对新校区建设资金及项目工程分项目分类全面清理,达到上级对新校区全面审计过关的资料要求,达到与市财政全面对帐申请后续资金的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理调整,达到资产财务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要求。

3.出具整体报告,提出调账建议与调帐依据,达到账务清理的效果,并给出财务管理改进建议。

******.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查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资产清查

1.确认账目

对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的以往学校所有资产实物、账务进行全面清查及相关业务服务,清查项目组向学校确认资产、财务账目建立情况,同学校商讨确认账目核对依据。如以资产系统账为基准,则清查项目组按院系、部门等分别导出《系统资产明细表》,供盘点后作为对账依据。

清查项目组收集整理与资产有关的采购合同、房屋产权证、车辆行驶证等权属文件备查。

清查项目组将数据及文件整理完成后,交由单位签字确认。

2.院部清点

考虑到高校资产总量大、分布广,按照“统一组织、分步推进、保证效率”的工作原则,清查项目组一般采取逐院逐部清点的盘点方式。项目组进驻院部后,进行地毯式盘点,登记《资产清查登记表》,并按规范对资产进行拍照。

对于已经进行了实物资产条码化管理的单位,在进行清点时,要将资产条码信息登记,如资产编号等,确保后续对账、数据调整、粘贴条码时,资产编号保持不变,满足学校要求。

涉及到其他院部资产存放在本院部的,应当标明,涉及到本院部资产存放在其他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清查领导小组协调落实确定盘点事宜。

盘点完成后,清查项目组按院部整理盘点结果,形成该院部的《资产清查登记表》,交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清点院部及学校实验室的特殊专业性设备资产时,要注意准确登记设备铭牌信息到《资产清查登记表》,要与实验室设备台账信息做好信息比对。

对于房屋构筑物、土地、车辆等学校统一管理的资产,清查项目组单独整理形成《资产清查登记表》,交由单位签字确认。

3.院部核对

清查项目组将院部的盘点情况与该院部的资产系统明细账进行核对,一般采用按入账日期由近到远、按照品牌规格型号、按部门或领用人核对的方式。视需要对成批购入的资产翻阅财务凭证。

核对完成后,形成《在用资产明细表》、《盘盈资产明细表》、《盘亏资产明细表》、《待报废资产明细表》、《闲置资产明细表》。对于在用、盘亏、待报废资产,要准确登记资产编号,确保后续对账、数据调整、粘贴条码时,资产编号保持不变,满足学校要求。

清查项目组将院部的对账结果下发至各院部,要求各院部将对账结果进行落实及确认。配合单位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的资产查明原因,做出说明,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将账实比对结果交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数据汇总

清查项目组将学校各个院部的盘点结果、账实比对结果规整,统一成学校的清查数据,并分析各个院系的盘亏、盘盈资产,对关键信息如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购置年份等信息相互比对,最终形成《在用资产明细表》、《盘盈资产明细表》、《盘亏资产明细表》、《待报废资产明细表》、《闲置资产明细表》并下发各个院部进行二次确认。建立按教师个人资产——部门资产——学校资产三级无误差资产明细台账。

5.院部确认

清查项目组组织各院部对最终的在用、盘亏、盘盈、待报废资产数据进行确认。涉及院部间盘亏、盘盈资产存在交叉的,需要由单位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二次确认工作,确保盈亏数据真实、有效。

6.账务处理

清查项目组统计盘盈、分析盘亏类型和金额,翻阅咨询相关制度政策,配合单位完成盘盈、盘亏资产的账务处理,处理情况应纳入档案管理。对于过程中涉及的审计、评估、回收等证明事项,可交由公司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回收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统一洽谈、合作,协助单位出具或处理。

7.调整数据

软件公司对全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数据完成系统初始化工作、清查项目组指导财务完成账务处理,对应调整财政资产系统,确保账账一致、账实一致对接财政资产管理系统。

8.粘贴条码

清查项目组按照单位要求安装条码打印机,视实际管理需要选择条码类型(如普通条码标签、RFID射频标签等),设计条码样式(如颜色、大小等),确认条码方案(如标签上需要显示的资产内容等),由单位资产管理员确认并打印。

打印条码后,清查项目组按照《条码粘贴指导规范》分院部粘贴条码。清查项目组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可对所有黏贴的条码进行检查。

9.清查总结

完成上述对账依据整理、实物资产清点、账实核对、账务处理、系统数据调整、条码粘贴工作后,清查项目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单位确认最终盘点结果后出具《清查工作报告》。《清查工作报告》要能够反映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包括盘点的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基准日资产状况,对清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等。

《清查工作报告》要交由用户确认并按要求调整修改。

(二)财务清查

1、清查目标

全面摸清学院“家底”,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对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账务清理,同时针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提升管理提供参考。

2、清查内容

账务清理: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审计重点考虑如下:

(1)货币资金清查

截止清查基准日,核对库存现金与账面数额,编制清查日库存现金盘点表进行实地盘点并倒轧,如有差异分析查找原因并给出调账建议;根据银行开户清单,获取银行对账单逐一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分层抽样现金、银行存款记账凭证,检查支持性文件,分析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及入账的准确性。

(2)往来债权债务的清查

①追查、分析期末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款项性质。

②结合学院与债权债务单位的合同、结算资料、验收报告、对账单据等检查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③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分析,明确挂账原因,结合诉讼时效、债务单位经营情况、过去还款情况分析债权的可收回性,对于收回可能性较小的款项进行提示,并测算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

④必要时对大额、长期、特殊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取得债权债务单位的确认资料。

(3)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

①对于外购固定资产,通过核对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等支持性文件,确定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②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是否与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报告等一致;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按估计价值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③将固定资产卡片台账与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分析查实差异原因,并给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④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测算,分析账面折旧计提的完整性。

(4)在建工程的清查

①核对在建工程明细账、总账,并与相关批复文件进行核对,编制在建工程清单。

②依据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工程建设合同结财务入账凭证等资料检查在建工程核算情况;同时向项目经理了解具体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毁损、长期停建、已交付使用未及时转固等情况。

③对清查出资产账实不符部分、长期挂账的在建工程等问题给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5)无形资产的清查

无形资产的清查内容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账应摊未摊的费用。

①获取无形资产明细表,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非专利技术的持有和保密状况等,并获取有关协议和董事会纪要等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使用状况和受益期限,确定无形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②检查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是否能给单位带来经济效益;若否,检查是否及时将其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③核实各项无形资产是否按准则规定进行了摊销,若存在差异,应查明原因。

(6)长期应付款的清查

1.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对历史往来账分析查找原因并给出调账建议,给出调帐依据,对收不回与付不出的往来帐款提供消帐依据与出具消帐报告,指导向上级部门申请消帐的备案依据与资料。

3.对在建工程账务全面清查并给出调账建议与调帐依据,出具清查报告与清单;对新校区建设资金及项目工程分项目分类全面清理,达到上级对新校区全面审计过关的资料要求,达到与市财政全面对帐申请后续资金的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理调整,达到资产财务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要求。

4.出具整体报告,提出调账建议与调帐依据,达到账务清理的效果,并给出财务管理改进建议。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 款 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由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采购单位确认验收合格且无任何异议后,成交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

2、本合同为总价合同,由供应商包干使用。供应商为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包括人员及设备费用及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管理费、出版费、食宿费、通讯费、保险、利润、杂费、税费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服务项目的规模、性质、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

3、供应商在磋商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资产清查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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