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塞山区天天乐生鲜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塞山区天天乐生鲜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西塞山区天天乐生鲜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西塞山区天天乐生鲜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DYKUL92,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6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在当事人超市内经营的鲫鱼进行监督抽检,该批鲫鱼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鲫鱼。经查,2023年6月6日,当事人购进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鲫鱼,购进过程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该批次鲫鱼已销售完毕。该批次鲫鱼购进2.5千克,进价每千克21.6元,售价每千克24元,全部卖完。违法所得6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由于鲫鱼为生鲜,从抽检到出检验报告的时间有30天,故召回数为0。当事人及时并进行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8月24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普法教育,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经营户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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