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入围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入围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23086号采购文件编号:ZS-QCCG-H-2015-3001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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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直接支付服务业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5 |
2 | 授权支付服务业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5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并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
2、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定,具备代理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资格;
4、具备代理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能力;
5、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登记备案。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2月0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经认定的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资格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A4纸打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8日 下午2:30投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会议室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8日 下午2:30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会议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联系人 | : | 李驰 |
联系电话 |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 | 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 | 150*****5492 | 2. | 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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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财政厅本级 |
地 址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
邮政编码 | : | 010098 |
联 系 人 | : | 赵贵清 |
联系电话 | : | ****-*******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