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1RD-202309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包括:丁十六路成达街-中科大街丁十七路北远达大街-中科大街
隆北路丁八街-中科大街成达街乙三路-隆北路丙八十二路丁十六街-隆北路
丁八街隆北路-丁十五路丁九街兴福大路-隆北路等条街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
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
时具备以下资质: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登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园林绿化的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已完
成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等: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负贵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
贵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
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
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
在建工程造价人员除外。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
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
数字证书完成:
3.9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
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
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
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
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
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
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
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
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
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
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357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和自筹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2.2工程规模:一标段包括:丁十六路成达街-中科大街丁十七路北远达大街中科大
街)隆北路丁八街-中科大街成达街乙三路隆北路丙八十二路丁十六街-隆
北路)丁八街隆北路-丁十五路丁九街兴福大路隆北路等7条街路。
2.3招标内容及范围:一标段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和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的智慧
交通,换热站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竣工图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
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
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新区。
2.5计划建设工期:暂定2023年10月11日-2025年12月31日,共计81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
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
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
质: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园林绿化的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己完
成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等: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
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
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贵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项月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月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
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
在建工程造价人员除外。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m.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
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邮箱:ccjw887798290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系人:温彤
电话:19975811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G14栋4单元2116号房
联系人:万金雪
电话:19917226969
电子邮件:
2150028750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诊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