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芗城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芗城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精神和《2023年芗城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漳芗农〔2023〕90号),结合我区实际,芗城区农业农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蔬菜科技示范基地、1个食用菌科技示范基地、1个畜牧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等经营主体建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向芗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分表见附件),确定正式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名额。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粮食30亩以上、蔬菜50亩以上、食用菌日产5万袋以上、蛋鸡5万羽或羊5000只或牛300头以上),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土地经营权、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都要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到基地观摩和学习,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3.示范基地要开展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一业为主、多种示范”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技术集成、对比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药、肥料、种子、饲料等物资,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给予适当补贴,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芗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递交申请材料(按照附件评分表准备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电话:*******
附件2 芗城区2023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漳州市芗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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