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海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海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医保局、海南省社保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路径,是下一步全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基本遵循。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引导有序就医,助推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自2016年我省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共签约398.77万人,常住人口签约率43.19%。但是,还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尚不健全、签约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签约方式有待优化、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不足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居民享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022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思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在全面对标国家目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海南实际,起草《实施方案》,经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海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在基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全省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成效逐步显现,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实施中还存在团队结构不优、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质量不高、激励不够、信息系统支撑不足等问题,与群众需求和期盼存在差距。《实施方案》从建立首诊签约制度、扩大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升履约服务质量和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我省现行政策进行调整优化,通过多渠道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持续加强家庭医生能力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加强管理规范签约服务,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落实落地,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健康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对深化医改的获得感。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在国家指导意见基础上略有提高。即:从2024年开始,各市县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到2035年,全人群、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75%和85%以上,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首诊签约式家庭医生制度,推动有序就医。针对目前家庭医生队伍管理不规范、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落地难等问题,《实施方案》创新性提出建立家庭医生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提出加强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压实首诊签约医生健康守门人责任,做好签约居民全程服务管理,明确经首诊家庭医生转诊的居民享有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便利服务,引导居民参加基层首诊签约,推动有序就医。
二是强化“六个”拓展,扩大服务供给。针对目前家庭医生队伍以基层医生为主,专科和高素质医护人员较少,团队结构不优,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实施方案》对家庭医生队伍的来源渠道进行了补充说明,提出除全科医生外,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均可以登记入册成为家庭医生。鼓励各类医生参与签约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并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予以支持。旨在通过吸纳广大卫生健康专业人员的参与,增加签约服务的供给能力,更好地形成贴近群众生活的服务平台。签约周期上,从现在的“1年1签”拓展为弹性签约,可以签订2年甚至3年的长期服务签议。服务主体上,可以由团队共同提供服务,也可以由家庭医生个人单独提供服务。
三是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升群众获得感。针对目前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强,还不能很好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管理服务需求的问题,《实施方案》立足于突出家庭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围绕“防治管康”全周期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出了丰富签约服务内涵,重点以保障慢病患者、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为基础,将服务内涵延伸至健康咨询服务、中医治未病服务、上门服务以及预约转诊随访、延伸处方、长期处方等服务,并与“2+3”健康服务包工作相结合,将乙型肝炎等感染性疾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实现由管理慢性病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拓展。
四是优化服务方式,确保签约实效。针对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够多样化、居民选择性不够丰富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弹性化签约、鼓励功能社区签约等,在以个人为签约对象的基础上,拓展支持以家庭和功能社区为单位进行签约,以满足各类人群对签约形式多样化的需求。为了确保让签约居民更多感受到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提出要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同协作,通过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之间的绿色转诊通道等方式,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健康服务。此外,在医联体建设的网格化布局基础上开展组合式签约,同步开展“互联网+签约服务”,满足居民对线上签约、转诊和多种形式健康咨询的功能需求,并利用信息系统数据作为考核评价履约的重要指标。
五是提高能力,提升履约服务质量。针对履约服务质量不高,群众感受度低的问题,《实施方案》从强化家庭医生培养培训体系、增强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水平、增强签约服务智能化方面入手,提出提高履约服务质量的有关工作措施。在强化家庭医生培养培训体系方面,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在增强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方面,强调通过开展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在提升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水平方面,推动建立“1+1+1”三级协同工作模式,为签约居民提供“防治管康一站式”服务,增强签约服务的协同性和综合性;在增强签约服务智能化方面,提出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方式,支撑家庭医生通过移动互联、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打造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延伸家庭医生服务空间和范围。
六是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动力。针对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撑保障政策不到位,服务的激励不足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激励保障政策机制。一是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确定规则;二是明确了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机制,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三是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分配原则,全面落实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四是突出基本医保对引导居民基层就诊和分级诊疗的关键作用;五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先考虑体现分级诊疗、技术劳务价值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三)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地各部门责任,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加强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多部门多系统合力,协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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