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鼠疫监测服务的公告重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鼠疫监测服务的公告重
2023年第92号
根据我单位业务工作需要,拟采购鼠疫监测服务,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鼠疫监测服务(重)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内容
(一)经费预算为:¥*****.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公司简介;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四)信用声明函(详见附件3);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4);
(六)服务响应表(详见附件5);
(七)服务保障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流程);
(八)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少于5份);
(九)服务报价表(详见附件6);
(十)服务承诺(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及按期完成承诺等)。
★以上材料按提交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热熔装订成册(一式7份,一正陆副)并将投标文件扫描成PDF版本电子版文件,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和投标人联系信息等)。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供应商投标报价、服务方案、业绩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供应商。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地址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材料)。
六、接收材料地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5号楼510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71-*******
七、监督电话:单位纪检监察室:0771-*******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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