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窗口、办案及档案用房等工程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窗口、办案及档案用房等工程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15008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150087
1、凤城市公安局交警窗口、办案及档案用房等工程以凤发改发【2015】143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6590.76平方米,框架1-3层,该项目建设地点在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二龙工业园。开、竣工时间:2016年3月20日开工—2016年9月30日竣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13:3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凤城市凤山路7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5万元。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时(地址: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凤城市凤山路7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办理)及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任意一个月);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凤城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凤城市医院街6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6*****036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
2015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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