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地勘招标公告
宁县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地勘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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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宁州城投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赵亮 | 联系电话 | 152*****064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9-05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9-07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宁县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勘 | GSTY2023-038 | 服务-勘察 | ******.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勘,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甘肃宁州城投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招标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TY2023-038
2、项目名称:宁县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勘
3、招标内容:完成宁县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勘全部内容。
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
5、服务期限:20日历天。
6、招标控制价:60.8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6、投标人需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1、被邀请参与竞标者,请与2023年9月5日15时00分至2023年9月7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7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包含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签章PDF格式、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宁州城投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南路11号电商中心二楼202室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152*****064
代理机构:甘肃同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74号简园小区2单元1103室
联系人:张瑞博
联系电话:152*****925
2023年9月5日
附件信息
标签: 城智慧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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