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东镇艳阳村新型社区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盐东镇艳阳村新型社区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东镇艳阳村新型社区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艳阳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东镇艳阳村新型社区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艳阳村境内 3、工程规模:盐东镇艳阳村新型社区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31元。 4、工期要求:60天。 5、招标范围: 5.1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6、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发包范围:盐东镇艳阳村新型社区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拟分为一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2月-2019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条款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200 1737 6440 5250 0862 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复印件放投标文件中,且清晰有效(开标时无需提供汇票原件)。 五、现场勘察 1、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踏勘地点:施工现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现场报名也可微信报名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标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 节假日不休)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电话:135*****051同微信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本费伍佰元整,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工程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提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 1、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516 621 938”,“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2023年9月15日8时00分开放、开标会议结束后关闭。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产权交易中心六楼640会议室(希望大道18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晓丽 联系电话:135*****051 2.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8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 注:因办公地点禁止人员密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至盐城市亭湖区产权交易中心六楼640会议室,送到后即撤离,以视频会议公开、招标人及纪检监督的方式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到后进行开标,开标会议结束前给投标人5分钟的时间提出异议,如不提出视为无异议,认同开标程序。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纪委办公室 0515-********。 十一、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艳阳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艳阳村 联系人:单主任 电 话:139*****055 名 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晓丽 电 话:13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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