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智慧体育场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智慧体育场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中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委托,对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智慧体育场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智慧体育场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ZP-202*****0301-SC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整包 |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智慧体育场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 项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比选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智慧体育场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 信息化平台搭建 | 为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智慧体育场馆搭建平台 | 1、工程规模:单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万元及以内。 2、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求分析,完成分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并交付。 3、范围:业主指定的场馆平台建设 4、质保要求:1年质保期。 5、确定服务单位:1家(若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3家,则作废标处理)。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1.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⑤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所有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至中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红旗中路2号汽车展厅)购买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中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红旗中路2号汽车展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机关二院
联 系 人:谭聘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红旗中路2号汽车展厅
联 系 人:伍孟、唐紫君、袁倩玉
联系电话:0731-********、173*****555
标签: 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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