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ZFCG—J2015ZX292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种类: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及其他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乙级(含)以上资质(不含省级颁发)、在省内设有公司或子公司或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依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本公告第二条中所涉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报名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80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八、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科。
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9时40分。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9时40分。
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1室(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
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科
联系电话、传真:(0432)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603室(解放西路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
十六、采购人: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电话:侯先生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