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建设项目 管线测绘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呼伦贝尔市交投
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2023-09-05 16:53发表于内蒙古
为确保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建设项目工作顺利推进,拟通过公开邀请方式选定一家有意愿参与该项工程管线测绘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报名机构”)。现将公开邀请有关事宜在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具体内容如下:(一)邀请人(代建单位):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竣工测绘验收,并出具地下管线数据成果表。(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4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50平方米。(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本工程地下管线测绘工作,10日内完成数据成果表编制。(七)服务质量要求:中选机构依据施工现场实际及相关规范编制地下管线数据成果表,成果表必须符合档案馆接收标准。(九)付款方式:建设单位该部分资金到位情况下,中选机构完成地下管线数据成果表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建设单位该部分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中选机构完成地下管线数据成果表后,待建设单位该部分资金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一)报名机构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放入报名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报名机构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未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报名机构须提供相关截图放入报名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报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否则邀请人不予接收报名文件)(四)报名机构须根据附表1编制报名文件;(格式自拟)(五)报价函格式参照后附表2,承诺函格式参照附表3;(报名机构需将报价函、承诺函的原件放入报名文件中)(六)报名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密封提交,正本三份。(如密封不严或份数不足,邀请人不予接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公告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综合评分标准(附表1)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报名机构为中选机构。(评审委员会由邀请人组建,监督人员为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所有报名材料在2023年9月10日17:00时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开封;2、评审委员会每位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并根据分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中选机构;3、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监督;(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9:00时至2023年9月10日17:00时,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报名文件将自动放弃参选资格。(二)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办和平大街6号(原呼伦贝尔市公积金办公楼五楼) | | | |
| | | 打分方法以评审基准价为基数,报价与评审基准价一致得49分,比评审基准价低1%减1分,比评审基准价高1%减2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偏差率=100% ×(报名机构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的计算采用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被否决的报名机构的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和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报价不参与评审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名机构数量大于五家时,计算评审基准价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有效报名机构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评审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 | 报名机构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报名机构完成的地下管线数据成果表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6分,本项最高得30分。(须提供地下管线数据成果表业绩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报名机构为该项目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每配备一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报名机构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2或2019-2021,每提供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视为满分) |
依据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邀请公告,我公司经全面考虑,决定参与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建设项目管线测绘服务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我公司的最终报价为:元(包含人工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我公司(报名机构名称)承诺,报名文件中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文件均真实有效,如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我方自愿承当全部责任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赔偿贵方人民币伍万元整以及相关连带责任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