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钢结构招标公告

成品钢结构招标公告




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

成品钢结构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CSCEC2b-xhltzb-010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沪)

昆山星汇兰亭项目部

2015年11月28日

招标书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招标物资的规格及要求

第四部门其他附件

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招标项目名称: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采购钢结构招标

标书编号:cscec2b-xhltzh-010

招标形式:邀请

招标物名称:成品钢结构

2

招标人: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

招标人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徐公桥路与商银路交汇处商银路向东200米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工作时间在上述地址发出,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零元。

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无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无

4

投标有效期:

5

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

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8日7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人: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工地

联系电话:187*****712联系人:生杰

6

投标书正本份数:1份投标书副本份数:1份

7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之前

开标地点: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

8

签订合同地点: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

9

交货地点: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昆山星汇兰亭项目工地

10

交货时间:

11

投标人资格: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允许联合投标,但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昆山星汇兰亭项目

工程类别

民用-住宅

工程地点

昆山市花桥镇徐公桥路与商银路交汇处商银路向东200米

总建筑面积

约18万㎡

地下室结构

框剪结构

主体结构

剪力墙

投标方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书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合格的投标方:为合法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若生产特殊产品还应提交相应的许可证。

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招标方有对投标方未中标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招标方在生产前,生产中有组织相关方考察或驻厂监产,投标方应予密切配合完成,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书

附:招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

1.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3、投标书

附:投标书格式;开标一览表;供货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服务承诺;

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证书

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交通状况、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方式予以确认。

4.2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

4.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

C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2.投标报价

2.1投标方根据招标邀请书中的标段对全部标的物投标。

2.2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中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投标方根据付款时间,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同一付款时间条件下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3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1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2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3.3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3.4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10天。[该期限的确定原则以开标后定标所需时间为依据,一般10天左右为宜。]

5.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报价

6.1投标人对投标物资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2投标报价表上应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如需要包装箱费、国内运输费、商检费、增值税税金和培训等费用应分别报价;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及需要到现场安装、调试等费用应分列在投标报价中。

6.3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7.1技术规格响应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

7.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8.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5)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荣获国优、部优荣誉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8)联合投标时,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9.投标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相应文件

9.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逐条说明投标物资的适用性。

9.2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相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物资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如有需要,需逐项说明投标物和服务的不同点以及完全不同之处。

(2)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标的物的业绩。

(3)标的物的图纸和样本、资料及说明书等。

(4)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1.2每一密封信封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为便于招标方分类"唱标"、评标,每一信封上应注明投标货物名称。

1.4样品一式两份,其上注明"工程名称,材料名称,封样日期"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如果投标文件和样品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1.1-1.4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

1.6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概不负责任。

2.投标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或专人送交的方式交至招标方。

3.投标方应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将样品送(寄)至招标方,逾期恕不接受。

4.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5.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5.2投标方为本次投标引起的任何费用,招标方不予承担。

5.3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包含了由投标方到招标方的运输和装卸费用。投标单位须承诺在供货期内价格不调整,双方共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

5.4在中标后执行合同时,中标方对配套产品须提供完整,详细地清单,且有义务对不完整的配套产品提出合理可行的方案,以配合项目正常施工,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6.招标其他基本条件及要求

6.1供应期基本条件:投标方一经中标,必须保证严格按照招标方提出的时间要求按时、按量保质供应,在此期间价格保持不变;每期招标方将按进度提供相应的规格、数量。

6.2根据本工程特点,在正式招标前,招标方须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即对企业资质、业绩、信誉、仓储、生产能力和供应实力等相关要素进行考察,以确定合格投标人。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中标后,批量供货前,招标人将对其考察,投标单位应自愿接受并能通过考察、检验。

6.3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服从招标方现场安全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对因非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E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依据投标价格及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业绩、信誉、垫付能力、仓储、生产能力和供应实力以及服务承诺并参考商务谈判结果等条件,综合确定中标方。

1.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评标并记录。

2.评标小组

2.1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是否正当地签署。若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文件签署不恰当,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和投标方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3.3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5.1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5.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外,还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

(3)货物的质量及适应性。

(4)货物发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

6.评标原则及方法

6.1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规则为根据采购物资特点及购方需求情况,从企业资质及信誉(10分)、供应周转能力(20分)、垫资能力(15分)、服务承诺(15分)、投标报价(40分)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评价项目。评价项目总分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评价项目的权重,计算投标方综合得分。]

6.3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每种货物的最佳价标。

6.4招标方对投标书中的投标货物须全部报价。

7.保密:

7.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7.2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F授予合同

1.定标准则

1.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方最为有利的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

1.2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资格最终审查

2.1招标方将审查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的实力、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仓储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4.招标方本着机会均等的原则,将根据综合评标结果和商务谈判结果确定本次中标单位为一家中标供货,或者两家中标且分标段供货。

5.中标通知

5.1评标结束后10日内,招标方将通知中标的投标方。

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6.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7.签订合同

7.1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日内同招标方签订合同。

7.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8.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8.1履行合同时,不能交货的,除应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招标方偿付总货款的10%的违约金。

8.2中标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招标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如果招标方不能使用的招标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中标方换货;中标方负责退换并承担因退货或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中标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8.3中标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中标方应负赔偿责任;

8.4中标方逾期交货的应向招标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的价款每日10%的违约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投标段货物交由另外标段供应商供应,双方供应商均应无偿接受招标方的协调,且单价不调整。

8.5产品错到交货地点,中标方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8.6中标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招标方协商,招标方仍需要的,中标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招标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中标方通知后3日内通知中标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7投标方自愿书面写出对所提供材料的售后服务承诺。

9.本文件是根据《招投标法》及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且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物资的规格及要求

1产品概况

1.1产品质量及要求

1.1.1质量基本要求: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设计、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同时材料质量及服务必须满足我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对质量、服务等方面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

1.1.2材质证明书:保证真实有效的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品牌等与所送材料样品相符,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1.3产品样品:对所选定的产品进行封样保存;

1.1.4服务质量:应承诺严格执行招标方随时提出的计划要求,并对招标方所提出的对质量配合等方面的问题须及时予以解决;

1.1.5质量保证:严格按国家标准交货,材料外观及内在质量必须达到要求;

1.1.6招标物资汇总表

①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下页;

②此数量为参考数量。

招标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价格

备注

1

供应成品钢结构

t

100

4

零星钢配件供应

项/月

12

5

1.2供货时间: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数量、标准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1.3供货方式:中标方负责送货,并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1.4验收方式:货到指定地点后,双方共同验收,确认合格。

招标单位指定具体人员进行材料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方可作为财务挂帐、付款的依据。

交货地点:昆山市花桥镇徐公桥路与商银路交汇处商银路向东200米。

1.5付款方式:

1.5.1银行转账

1.5.2投标方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户,开户行、行号。

2.参数及技术要求:

2.1质量要求:

(l)企业资质要求
l)投标厂家必须持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资质证明等;
2)投标厂家必须持有本系统的ISO9000、3C系列认证证书(附复印件);
3)材料制造商必须有5年以上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并在3年内向其他用户提供过同类产品;

4)材料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材料制造商应是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重合同和守信誉的企业。
(2)材料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若在设计和制造中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在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它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的中文原件给买方。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的,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招标方所接受。

2.2其他说明:

2.2.1物资的数量可能和以上内容有所增减,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2.2本标书中所列明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详实或有不完善时,以国家最新的规范或行业标准为准则。

2.2.3本部分所涉及的条款和未涉及的其他条款,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法人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投标人姓名)为我公司承揽昆山星汇兰亭项目成品钢结构供货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公司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本投标过程中的的行为全权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昆山星汇兰亭项目活动板房投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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