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公安局法医尸体解剖室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代县公安局法医尸体解剖室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代县公安局委托,对代县公安局法医尸体解剖室设备购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DXCG2015—JZ239
2、项目名称:代县公安局法医尸体解剖室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内容:双排风腐败尸体解剖台、病理取材台、单层操作台、不锈钢通风储物柜、法医消毒柜、电子脏器秤、移动式不锈钢记录架、解剖信息数字采集系统、解剖器具手推车、尸体解剖器具箱、器械泡洗消毒盘、器械晾干盘、吊管式紫外消毒灯、移动式法医摄影台、无影防炫目无闪光照明系统、空气净化处理机组、集中控制系统、尸体冷藏柜、法医病理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送检设备、中毒案件检材的提取、保存设备、法医学物检材的提取、保存设备、应急灯、尸温测量仪、高清监控设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法医(尸体)解剖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安装经营的资质;
6、经公安部安全与警用产品检验合格的法医解剖设备销售和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
7、《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机构代码证;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经办人如是委托人,须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相关产品销售有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
8、其他相关资质;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2月8日-12月10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双休日除外)。每套谈判文件200元,售后不退。(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收,不符合规定封装的谈判文件也将被拒收。)
2、谈判文件购买地点:代县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在代县新城政务大厅(检察院斜对面)三楼会议室提交,逾期不受理。(开标时须带上述资料原件和保证金回单)。
2、谈判地点:2015年12月16日在代县新城政务大厅(检察院斜对面)三楼会议室开标,邀请谈判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0---*******
联系人:王彬
开户名称:代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代县支行
邮政编码:034200
采购人:代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138*****629
联系人:郎福寿
代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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