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保障用车服务项目二次
社会化保障用车服务项目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保障用车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69-F3013
三、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服务起止期 | 服务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某部 | 社会化保障用车服务项目(二次) | 为我部疗养员及工作人员提供接送站、疗养服务保障及日常办公保障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两个日历年(24个自然月) | 天津市南开区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0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提供相关截图及承诺书)
6.截止2023年8月前近1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申领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及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
7.报价方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报价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报价方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报价方须提供完成注册后截图。(已注册完成的报价方提供注册完成后的截图,未注册完成的报价方提供书面声明)。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dc*****@163.com, 联系人:沈助理,电话:022-********.(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如发送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未收到自动回复请检查收件邮箱地址或联系:沈助理)。
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样表)》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 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 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 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主任、沈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55*****192、131*****025
传 真:022-********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邵助理
办公电话: 022-********
移动电话: 13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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