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华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目原江苏华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原江苏华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目原江苏华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16: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Y321*****860*****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原江苏华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目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3]6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滨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原江苏华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靖江市 2.2工程规模:中型 2.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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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环境监理或环境咨询服务类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环境保护部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培训或岗位证书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 年 4 月- 2023 年 6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8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08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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