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标准厂房一期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标准厂房一期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标准厂房一期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标准厂房一期改扩建项目设计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67亩,容积率≥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含保留建筑部分和新建建筑部分,其中:1、对现有保留钢结构厂房、综合楼、门卫室、变电站等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及厂区附属配套提升改造,2、新建建筑部分: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由高度小于30米的钢结构厂房、宿舍楼、食堂、综合楼、设备用房建筑和厂区附属配套工程组成(具体内容以设计方案综合考虑为主)。

3、项目土建建设投资:约*****万元 ;

4、本项目设计费:费用约183万元,最终费用以广丰区广公管办【2023】2号文件及项目总预算评审价为依据计取,最终费用计算公式:项目总的预算评审价为计算基础计取设计基费*1(专业调整系数)*0.85(复杂调整系数)*1.1(附加调整系数)*0.45。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融资资金;

6、招标范围及项目设计内容:(一)设计范围:在总红线范围内分未拆除保留建筑用地区域及拆除新建建筑用地区域设计,其中:1、未拆除保留建筑用地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对现有保留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筑层高度大于12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13米)、门卫室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变电站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等建筑及厂区附属配套提升改造,2、拆除新建建筑用地区域:对原厂区厂房拆除,新建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由高度小于30米的钢结构厂房、宿舍楼、食堂、综合楼、设备用房建筑和厂区附属配套工程组成(具体内容以设计方案综合考虑为主)。(二)设计内容:1、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等全过程设计。设计必须满足设计行业相关规定标准;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2、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内外装修、二次深化设计、节能、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景观工程(含亮化工程)、道路、绿化、室外供配电、室外给排水、抗震、人防、装配式、绿建设计及检测等所有内容。3、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重大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如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关设计内容的设计资质,需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负责实施)。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配合图审。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设计周期:共计30日历天(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8、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本人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含)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本企业在职在岗员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连续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含文字说明)。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5)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各一名,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证书和本人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含)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本企业在职在岗员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连续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含文字说明)。(因企业成立年限或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企业成立年限或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超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经图审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备案表、中标通知书)。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址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便本项目招标单位核实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能提供符合要求业绩材料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7)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公示中可查询, 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电子保函。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其他说明

1、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投标单位必须拟派一名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的人员进行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的网上签到、宣布解密环节规定时间内的投标文件解密、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回复(如有)等操作,直至开标结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费用安排及版权归属问题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

3、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严先生 联系电话:182 7033 3977

招标代理:江西百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90*****170

标签: 房一期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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