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超低排电除尘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期超低排电除尘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发电厂一期
超低排放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发电厂一期超低排电除尘放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简介: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电厂一期机组装机容量为2×600MW,锅炉为英国巴布科克能源有限公司制造的亚临界、“W”火焰、单炉膛、中间一次再热、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固态排渣、悬吊式燃煤汽包炉,于2003年8月投产。锅炉设计燃用山西西山、阳泉的无烟煤和贫瘦煤。聊城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每台锅炉原先配有2台2FAA4-45.0M-2×136-150型卧式双室四电场干式静电除尘器,2014年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提效改造。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与部分地方政府针对火电行业制定了日趋严厉的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污染治理。目前经测试现有除尘系统无法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需对原有电除尘器进行改造。
二、工期要求:
本项目#1机组初步计划停机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现场完工时间2016年6月23日(停机施工工期60天)。#2机组的改造预计2017年实施。具体施工时间以电厂通知为准。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W火焰锅炉电除尘装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本次改造工程采用EPC总包建设模式,投标方负责工程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除低低温省煤器外的低低温除尘器系统改造内容均由投标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消缺、性能试验,以及设计联络、现场服务、分包设备招标、电厂运行人员的培训和提供售后服务等,
具体参数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同的其他认证予以认可;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部、省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服务质量无不良记录;
(8)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废气)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 有近三年内承担过的600MW及以上锅炉电除尘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改造后电除尘装置出口烟尘浓度控制到小于45mg/m3)业绩不得少于 4台机组,已经投入运行并具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30)
(2)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3号楼501A室
(4)费用:招标文件600元/本,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承全、王少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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