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保温工程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保温工程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保温工程

招标编号:cscec230*****225

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保温工程

招 标 公 告

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保温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萧山区南阳街道,东至规划支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规划赭美路、北至规划会展南路。

3.工程概况: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配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住宅及配套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地上部分主要包括8栋单体及3栋一层裙房组成,8栋单体分别为1 幢9层酒店、2 幢12 层住宅、3 幢13 层住宅和2幢9层办公楼组成,高度不超过43 米。1-8#楼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需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装配率的要求。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萧政储出〔2022〕7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范围内的保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内墙面抹灰、保温及保温墙面抹灰,酒店、商业办公楼的出屋面核心筒外墙及其他非干挂幕墙、非玻璃窗后衬墙部位保温、保温墙面抹灰等一切完成保温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必要工作工序,以及配合招标人精益建造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多工作面同时施工、工序穿插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4.2.工作内容: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人工、包材料、包小型机械设备(含分包人领料、退料、自行转运的装卸车及转运的叉车等内容,除承包人提供的现场现有垂直运输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环境保护、包免费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基层清理(原结构面误差自行考虑处理)、刷界面剂、墙面抹灰、安装托架铺贴保温板、锚栓固定并打磨、涂抹抗裂砂浆、压入耐碱玻纤网、成品保护、保修等完成本工程所有的工序和措施等内容;以及配合招标人精益建造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多楼栋同时工作、工序穿插等)。

5.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计划2023 年10月进场施工,工期约108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量详见招标清单。

7.付款方式:具体付款节点如下: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的进度款。在分包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在投标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 8套并与招标人办理完竣工结算 6 月内,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含增值税)的95%,余款5%作为投标工程的质量保修金,若无质量返修扣款事项则于保修期满后无息付清(本工程保修期5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移交给建设方之日起算)。招标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在进场前7天内按合同价(含增值税)的5 %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包括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如未能及时缴纳承包人有权在首次的进度款中扣除,投标人需按照当期量单完成量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办理完最终结算且投标人无违约情况后无息返还。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 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8.近2年华东区域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等,需要盖单位公章)

9.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10.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开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在上海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需考察合格后方可定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对于到期的资质资料需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及时登录云筑网”店铺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确保云筑网注册、认证、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纸质资料。(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有效的资质证书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6

华东区域近2年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招标投诉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中环节、结果等存在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司投诉。

投诉渠道及投诉电话:

浙江分公司:任秀梅182*****695

公 司:吴 涵 156 5853 2912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36楼供应链管理部

分公司联系人:唐罕清 联系电话:131*****872

项目联系人1:吴孔潇(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132*****900

项目联系人2:王仲(商务经理) 联系电话:151*****891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项目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


,浙江

标签: 保温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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