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藏、京新及张石张家口段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京藏、京新及张石张家口段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京藏、京新及张石张家口段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人为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京藏、京新及张石张家口段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采购
1.2采购人: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采购警示标、太阳能爆闪灯、路锥等安全设施。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京藏、京新及张石张家口段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所需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采购,分为1个标段,具体见材料清单。
2.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现场领取: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资料至张家口市京藏高速公路运行中心(京藏、京新及张石张家口段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如超过询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导致无法领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注: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日期等。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京藏高速公路运营中心(京藏、京新及张石张家口段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逾期寄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8.其他
采购人: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京藏高速运营中心
联系人:章海龙、曹爱军
2023 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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