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LZY-ZC-15913/1-3 任务通知书编号:吉财采计X[
********]-9478号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为吉林省人民医院脉冲激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脉冲激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第一包:Q开关 ND:YAG激光治疗机 1套(详见技术要求);第二包:电子伍德镜 1套(详见技术要求);第三包:脉冲激光治疗机 1套(详见技术要求)。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符合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吉财采购[2009]19号文件规定):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采购文件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0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包每份售价500元/套;按下述地址洽购: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蔚山路9999号)。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缴纳社保资金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若邮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投标文件定于2015年12月24日13时(北京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招标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4.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5.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13时(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包人民币5000元,第二包人民币5000元,第三包人民币8000元。
6.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24日13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蔚山路9999号)开标。
7.采购项目预算:第一包:25万元人民币;第二包:25万元人民币;第三包:43万元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老师 联 系 人:丛经理
联系电话:
****-******** 电 话: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