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DQZH-2023-16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一包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308准分子光疗仪、伍德灯、微波治疗仪、利普刀。
备注:
标项名称: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红外宫颈治疗仪、红外中低频治疗仪、透药、血凝测定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7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英吉沙县新市路99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兵团大厦B座9楼912
联系方式:151*****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1*****89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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