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青海省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研究院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青海省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研究院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关于青海省第三地质勘察院(曾用名:青海省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研究院)资产的处置
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利息计算的截止时点:2023年8月20日 借款人名称 | 本金(元) | 利息 (元) | 孳息(元) | 担保情况 |
青海省第三地质勘察院(曾用名:青海省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研究院) | 1,900,000.00 | 655,091.05 | 8,803,449.39 | 债权由青海地质探矿机械厂(现更名为:青海地质探矿机械维修总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971-*******、189*****050
邮件地址:zhouhuibin@coamc.com.cn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北小街24号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93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甘肃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93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电话:093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3年9月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标签: 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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