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坊镇炉下村耿元桥

龚坊镇炉下村耿元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县龚坊炉下村耿元桥重建工程已由“赣路县字[2015]39号”文件立项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安县龚坊炉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及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乐安县龚坊炉下村;投资额约64万元,桥梁总长约24.28公里;计划工期60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段标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具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9:00至2015年12月30日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料费400元、施工图纸等参考资料每套600元于开标现场提交(交后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安县龚坊炉下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8*****2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56*****0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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