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京01破253号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京01破253号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7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破申703号《民事裁定书》(见附件),裁定受理苏绮雯申请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8月16日作出了(2023)京01破253号《决定书》,决定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医智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安德医智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利用,需要引入具有相应实力的重整投资人。为保证引入意向投资人的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引入合格意向投资人,现管理人就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安德医智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姬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1CWLJX9,注册资本:5,749.093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安祥街10号8层806室。营业期限至2040月8月31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二)业务介绍

安德医智公司于2020年12月,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于2021年9月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即至2024年9月;于2022年3月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即至2025年3月。

安德医智作为一家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研发企业,前期和研发阶段已投入大量资金,现已获得百余项国内国际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目前公司主要有三条产品线,分别为神经系统疾病临床辅助诊疗决策、全身放射影像辅助诊断和超声影响辅助诊断,已装机数百家医院。安德医智公司旗下BioMind系列产品已获得AI影像辅助诊断领域的NMPA三类医疗器械审批。

安德医智公司于2020年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承接由工信部招标的“面向医疗健康行业的人工智能筛查和辅助诊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审会【2023】C01-082号《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书》所附的安德医智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安德医智公司资产总计138,445,908.77元,负债合计177,916,450.1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9,470,541.36元。

二、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人系企业法人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算)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意向投资人系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2. 意向投资人可以联合报名,联合体中的任一方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并在报名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机构、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与权利义务,及任一方是否对联合体各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每家意向投资机构能且仅能报名一次。意向投资人机构不能参与多个联合体进行报名,且已参与联合报名的投资人不能再次以自身名义单独报名。

3. 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 鉴于安德医智公司为一家专注于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研发的企业,专注为临床提供AI辅助解决方案,主要产品线包括神经系统疾病临床辅助诊疗决策、全身放射影像辅助诊断和超声影响辅助诊断。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文件中说明自身业务领域及与债务人业务可能产生的经营协同效应和业务互补性等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医疗应用或医疗信息等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有助于安德医智公司产品研发和业务拓展的意向投资人等。

5. 目前安德医智公司及管理人也在同步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共益债募资需求5,500万元人民币,如重整投资人同时可以及时提供共益债融资,则将优先考虑该重整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的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2. 主体适格承诺函,即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惩戒对象、招募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

3. 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结构、资产负债、信用记录等信息,如为联合体报名的,须介绍各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 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或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信息)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意向投资人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6. 保密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为联合体报名参与的,所有投资人均需加盖印章并签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9月11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一式二份)邮寄至管理人以下通讯地址(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电子版接收邮箱naizhe.wang@kangdalawyers.com)(文件超过20M的请以网盘链接等形式发送)。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收件人:王乃哲,电话:159*****256

(三)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报名材料的当日(且不晚于报名截止日)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

账号:811*****136********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提交报名材料(含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并缴纳完毕投资保证金后,与管理人协商对安德医智公司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9月24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各类费用均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期间,管理人可以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管理人所掌握的财产调查情况、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职工名册及职工债权情况等。

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意向投资人需予以配合。

(五)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9月24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含投资支付方式/时间/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及时间、是否提供额外的股东借款(如有,说明利率及期限)等。

《重整投资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需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交延期提交申请,否则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

(六)遴选程序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中选重整投资人及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评选方式由管理人另行确定后通知符合报名要求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

(七)签署协议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间将在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后另行通知。

如中选投资人未在约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约定时间届满后,管理人将视为中选投资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并与备选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八)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对于未中选的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报名保证金自管理人公告确定重整投资人及备选重整投资人的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对于中选的投资人,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资金。

对于已中选的投资人但未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全体意向投资人,如有违反保密承诺函的相关约定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管理人或债务人企业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有关安德医智公司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经营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保密承诺书》。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投资参考使用。

(四)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适时予以公告。

(六)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联系人:王乃哲,联系电话:159*****256

联系人:侯博洋,联系电话:186*****801

特此公告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5日

附件一 报名意向书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


附件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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