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2023-JYBTKX-F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YBTKX-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副食品采购项目

单位2个食堂(餐厅)持续稳定提供安全、营养、优惠的副食品。

主要包括果蔬类、肉禽类、水产类、冷冻类、调料类、饮品类、其他类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满足本单位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本项目服务采购周期为12个月(每年约50万元),合同一年一签,若供应商服务达到我方指定的标准要求、提供商品安全可靠优质优惠、群众评测满意率达到85%以上等,可视情续签合同12个月,最多不得超过36个月。

说明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预算为:约50万,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报价应包含实现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检验、运输、保险等费用和税金。

3.投标供应商自报下浮率K1,K2。以长春市欧亚超市(欧亚万豪购物中心店)价格做为参考的,按照价格*(1-中标下浮率K1)作为结算价格;以京东自营价格做为参考的,按照价格*(1-中标下浮率K2)作为结算价格。

4.价格参考:主要以长春市欧亚超市(欧亚万豪购物中心店)供货当日非会员价格8.5折为基础;该超市没有的副食品参考京东自营的价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到报名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 港澳台背景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陆居民。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相关内容)。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

(八)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九)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或118.64.254.7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注意:根据上级最新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服务站和队属采购力量(以下统称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9月 7 日至 9 月 13 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申领地点: / 。

(三)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扫描件;

4.授权代表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依据(报名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法定代表人现场购买不需提供);

5.投标供应商非外商独资、港澳台背景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陆居民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两证合一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

(四)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后应及时联系采购机构)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9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金鼎大厦18楼 。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金鼎大厦18楼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陶雪莹131*****900,0431-********

于先生175*****111

电子邮箱:*********@q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聂先生

移动电话: 131*****165


,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二道区,长春,吉林,0431-

标签: 副食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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