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直播推广项目

山东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直播推广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山东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直播推广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13100*****0015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13100*****0015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5.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有关要求,对五进活动中的每一进开展直播宣传活动,通过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每一进场所(不少于4场),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知识水平、技能,并将每一进活动视频剪辑出适合在新媒体平台播出的安全操作知识、技能防范及自救互救等科普短视频等。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应提交的材料: 1.机构(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资质证明; 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宣传效果评估方案; 4.2022年以来,承担省级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工作的业务实绩; 5.项目报价单。 承接主体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各项要求的国内意向承接主体均可参加报价。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11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8号)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承接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 3)具有履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4)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为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效果评估服务的实战经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否则报价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9-07 00:00:00至2023-09-11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百惠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安全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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