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二期网络链路租赁招标公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二期网络链路租赁招标公告


1.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二期网络链路租赁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1)西青区安防网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网络链路接入汇聚的中心端专线链路一条,要求带宽不低于100M,上下行速率匀称。
(2)14部移动执法终端两年(24个月)流量, 要求网络流量每月不小于4000兆,网络视频通话延时小,实时性强,网络带宽高,使用期2年(24个月)
(3)赠送14部移动执法终端,终端要支持4G网络及安卓系统,后端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300万,终端安装行政执法APP后可实现隐患拍照上传、执法证据留存、隐患会商的功能。
4.采购项目说明: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监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安防网二级监管中心实施指南》文件的要求和《西青区2015年10项民心工程》安排。为强化科技监管手段,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效率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市安防网区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的整体建设,确保西青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与区二、三级监管中心、市一级汇聚中心在线监测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四级业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和数据的汇总、交换、共享。需建设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二期网络链路租赁项目。同时,该项目也是我区2015年度十项民心工程西青区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二期)整体建设项目的一部分,预算20.3456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二期网络链路租赁项目基于一期的建设基础,一期建设了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视频在线监控网络接入链路,并购置了14部移动执法终端流量。本期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控监测点位,同时该项目也纳入了天津市安全生产防控网(简称安防网)区县监控监测平台的整体建设内容。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监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15年12月中旬,全面完成市和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并在市电子政务外网框架下展开互联互通工作,组织在线监管平台业务对接和数据汇总、交换、共享等建设工作。同时,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与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在线监测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目前,西青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结构中,区安监局以及各街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已经通过区工信委统一组建的区电子政务外网相互联通,区安监局至市安监局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也已建设完毕,即西青区安防网街镇三级管控中心、区县二级监管中心以及市级汇聚中心的三个层级链路已经建设完成,以上链路均租赁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联通)专线业务。本项目中涉及的西青区安防网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网络链路接入汇聚的中心端专线链路需要与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对接,为了保证与一期网络链路的有效融合以及与市、区电子政务外网快速对接,本期项目的中心端专线链路拟同样租赁天津联通专线业务。
同时,为了满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检(信息采集)及远程指挥调度(即视频通话)的要求,本期申请采购的14部移动执法终端流量也要采用与现有网络制式相匹配的移动执法流量。
以上两部分均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七道6号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2015年11月4日下午在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由西青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二期网络链路租赁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及查阅了相关材料后,提出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1. 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一期网络链路租赁项目,共涉及5家危险企业的安全监控和中心监控平台的专线建设,该项目于2014年12月31日施工完成,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无系统故障、运行稳定。
2.本项目的建设要基于一期的建设基础,主要内容是在原基础上扩充监控点位,是一期项目的延续。
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监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指导意见,本项目要基于电子政务外网,中心端链接电路要与现运行使用中的电子政务外网对接。现有电子政务外网由天津联通公司提供,能够保证本项目稳定与一期的有效衔接与融合。
综上,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组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施威南

天津市电化教育馆

中学高级

柳彩志

天津师范大学

高级实验师

8.公示的期限: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5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10.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润杨道9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
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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