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兆海美元债项目上市公告

2023年兆海美元债项目上市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用途,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要约或订立任何协议以从事任何该等事宜之邀请,亦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之任何要约邀请。

本公告所载之材料并非供直接或间接地发往美国或在美国境内流传。本公告仅供参考用途,且并不构成在美国境内或有关要约、游说或出售在根据任何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登记或取得资格前即属违法的任何有关司法权区内要约出售或游说要约购买任何证券。本公告所提及的证券并无及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境内提呈发售或出售,惟获豁免遵守证券法的登记规定者或不在此限的交易除外。因此,根据证券法项下的S规例所提呈及出售的证券仅可在美国境外进行离岸交易。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的通告

Zhaohai Investment (BVI) Limited
(兆海投资(BVI)有限公司)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发行人」)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日到期的50,000,000美元7.00厘有担保信用增强债券
(股份代号:5847)

(「债券」)

由下列方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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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Binhai New Area Construction &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担保人」)

及受惠于由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

债券发行价:100.00厘

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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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的发售通函所述,本发行人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债券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债券之方式申请上市及获准买卖。债券上市及获准买卖预期将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开始生效。

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发行人的唯一董事为李森。

于本公告日期,担保人的董事为杜忠晓、时胜强、富闽鲁、周建、田昆如、陈向娟及王海智。


标签: 兆海美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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