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郴州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郴州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更新调整工作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郴州市市本级(北湖区苏仙区)征地补偿区域及标准的通知》(郴政发〔2022〕6号)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至今已近3年,即将达到上位法规定的调整年限。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将开展郴州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现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郴州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项目 | 1 | 不超过25万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3.供应商需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关于做好湖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通知》和《湖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要点》等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况,按期完成郴州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5.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提供文件附件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信用记录。
五、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两份。
2.证明材料现场递交,本次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25室(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密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六、技术单位确定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 “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审查、确定中标人、网上直购的方式进行。本次采购于2023年9月14日上午10:00进行资格审查,中标人的选取采用平均报价选取法,以所有经过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下同)为中标基准价格,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且与中标基准价格最接近的为中标人,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在先的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签定购买合同。若不足三家供应商竞价,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735-*******
监督电话:0735-*******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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