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嵊泗县财政局2023年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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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嵊泗县财政局2023年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以及《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嵊泗县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嵊财预执〔2018〕1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嵊泗县财政局2023年第二期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
二、招标项目内容
嵊泗县财政局2023年第二期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为三年期、一年期、6个月和3个月定期存款,三年期金额为4950万元,一年期金额为*****万元,6个月金额为*****万元,3个月金额为4100万元,总金额为*****万元,其中嵊泗县财政专户资金*****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万元(舟山市公积金中心嵊泗分中心公积金存款及增收益存款*****万元,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维修金及保修金3550万元,嵊泗县总工会工会经费1400万元,嵊山镇人民政府公墓资金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嵊泗县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嵊财预执〔2018〕1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嵊泗县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嵊泗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6日前向嵊泗县财政局递交《公款竞争性存放投标书》和评审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递交地点:嵊泗县财政局二楼预算执行局。联系人:陈媛,电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根据《嵊泗县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本次公款竞争性存放按程序将组成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9月15日前进行评审,评审后发布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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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第二期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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