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塘家第二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采购公告

光明区塘家第二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采购公告

光明区塘家第二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光明区塘家第二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
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凤凰街道,塘家南路与塘家环村路交汇处东南角,西临塘家南路,北临塘家环村路。项目定位为54班/2520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36班/1620学位,初中部18班/900学位),占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1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微格教室、架空层、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教职工宿舍、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 *****-200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 *****-2019)等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及《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进行勘察质量及安全见证,完成并提交勘察外业见证成果《外业见证书》。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9-06 09:00至2023-09-08 18:00
6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暂定价 *****
7 结算方式: 根据各区间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发改部门下达概算批复中的勘察费作为基准价,再下浮10%计取,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各区间费率如下:
  (1)0~50万元(含50万),按勘察费的6%计取;
  (2)50~100万元(含100万),按勘察费的5%计取;
  (3)100~300万元(含300万),按勘察费的2%计取;
  (4)300万元以上,按勘察费的1%计取;
  (5)最低收费5000元。
8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 3)项目负责人资格(如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工程勘察或岩土施工的工作经历等)及业绩情况等; 4)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qqb@szgm.gov.cn政务邮箱。
11 采购单位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186*****948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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