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衬纸生产用镭射膜公开招标公告

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衬纸生产用镭射膜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

本招标项目已由三峡卷烟厂2022年度三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金叶公司内衬纸生产用镭射膜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年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含税,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BOPP镭射膜

*******

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大道1号)

1.03元/㎡

2

预计年采购金额合计(不含税,元)

*******.00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供应商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在采购结果有效期内调整采购数量。本采购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以“实际采购数量×含税单价”来计算最终结算金额。

1.4采购结果应用范围: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5交货期:订单下达后5个自然日内交货。如遇特殊情况,以招标人订单中要求时间为准。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质保期:不少于1年(以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交货地点: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大道1号)。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GB T*****-1998《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 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标准》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及质量、安全、卫生的相关标准,具体质量要求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获取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获取。

4.3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样品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完成现场报名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现场领取样品;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完招标文件后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为邮件主题,将收件地址相关信息(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收件地址)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将按收件地址邮寄样品,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样品后需填写《样品签收单》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号开评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号开评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联系人:万经理、周经理

招标人: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业务部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大道1号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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