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09: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24******J-********-******-3

招标编号:0876-*******

1.招标条件

玉门东玉新能源有限公司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通过酒泉市能源局关于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酒能新规〔2022〕304号)文件核准批复;项目公司“玉门东玉新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对“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申请备案,资金已落实,监督单位为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

2.1项目概况:

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赤金镇,场址为戈壁小丘陵区,低山和残丘地貌,场内海拔高度约1680m-1850m,距离最近的玉门市中心约48公里,距离赤金镇中心约4公里。拟建项目交通运输条件较好,紧挨G312国道和连霍高速,可满足工程的运输、施工需要。项目拟采用18台单机容量为5.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规划总容量为100MW,配置总功率为15MW储能,并配备不少于60MWh 储能电池系统。

根据场区排布,规划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风电机组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再通过5回35kV架空线路汇集至110kV升压站,由升压站通过110kV线路接入电力系统。110kV送出线路拟与附近中国电建集团北方投资公司100MW项目共线1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330kV汇集站(风电场及升压站最终接入方式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为准)。毗邻本项目有3个风场同期建设,4个风场规划容量均为100MW。

工程场址:建设场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赤金镇。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招标方式,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为合规建设该等建设内容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①勘察设计(含详勘);

②所有设备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催交、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设备牵引工作)、安装、调试、接卸、验收、仓储保管;

③建安工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及验收;

④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

⑤项目用林、用草、用地手续办理、征或租用工作;

⑥涉及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合规性手续办理、协调等相关工作。

承包范围内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量(包括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复杂道路)、地勘、微观选址、设计及设计概算(含委托第三方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及报告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节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驻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复;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工作。

2.2.2 风电场及升压站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塔筒、锚栓、箱变、电缆、电线、升压站设备(站内除储能系统外所有设备)、场内35kV集电线路杆塔及导线安装、110kV主变、GIS、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站用变、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控制室投屏、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及场内通信系统设备、一体化电源系统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公共广播系统设备、系统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升压站内各类电缆及其附件、电缆防火封堵、储能升压站备用电源、照明、安装、系统集成,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集电线路、信号站及通信光缆、风机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采购、催交、试验、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升压站带电前,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清单配置必须的生产车辆、生活物资、办公物资、安全工器具、标识标牌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具体详见专用条款6.1.2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第(3)条约定。

2.2.3 风电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312国道至毗邻的青骐冀风场道路招标方已修建,满足大件运输要求(叶片需要扬举车运输),青骐冀风场至我方现场边界线直线距离约4.5公里,需投标方新建)。承包施工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因风电机组和塔筒设备运输引起道路破损的维护及维修等,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令克操作平台、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以及需要配套的所有项目。(毗邻本项目有3个风场同期建设,4个风场规划容量均为100MW,进场道路可与毗邻风场协商,从其风场场区内通过。)

2.2.4 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生产楼及配套设施、装修装饰工程、所有设备基础(含储能系统及储能电缆沟)、消防设施,站内道路、围墙、大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给排水、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工程等。

2.2.5 风电场及升压站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含附件安装与调试)。110kV升压站(含储能系统安装及电缆敷设)、箱变、集电线路设备及其附件、母线桥、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

2.2.6 用林、用草、用地:发包人负责风电场建设永久用地、长期租地(2年以上,不含2年)有偿使用费、植被恢复费等税、费缴纳。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有临时用地(2年及以下)租用费,承包人负责所有临时的用地用林用草征租审批、复垦、恢复、有偿使用及附着物补偿税、费缴纳以及永久用地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与国土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用地和青苗赔偿;承包人负责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负责发生的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永久用林、用草、用地、湿地、临时用林、用草、用地、湿地批复、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合规手续的办理及土地复垦等。

2.2.7 所有调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包含风电机组、储能系统调试用发电机、材料及耗材等)。

2.2.8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试验和并网相关试验,接入电网侧变电站及送出线路所有工程联系协调地方供电局按照工期要求接入电网、并网试运行、并网及涉网试验(含储能系统电池抽检及涉网试验,电池抽检及涉网试验以并网验收前最新标准为准,电池由甲方提供),与等保测评、调试、整体启动、240h考核、试运期间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并网验收及达标投产、向发包人移交档案资料,工程结算、工程审计、配合竣工决算等。负责涉电网全部手续办理及协调,除常规并网手续外还包括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临时用电转正式用电、发电业务许可证等与项目投产相关涉网手续。

2.2.9 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环保、通讯、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停送电协调办理、跨越线路施工措施及现场拆除和恢复,跨越水库以及通讯线路等安全通道及现场拆除和恢复工作,各种跨(穿)越如跨电网、铁路、公路等。

2.2.10 工程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审批、农用地审批及林地采伐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和地方质监手续办理,办理和协调质量监督注册、检查、验收等手续,洪评、环评水保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并网、临时用电接入等手续办理。

2.2.11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试验期间缴纳水、电费、水土保持监理、施工过程的监测和评估、环境监理、监测、监察、工程保险、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2.2.12 负责EPC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迁坟、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基础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保险;负责生产生活物资配置,并协助生产准备等相关工作。

2.2.13 此次招标工作不包括升压站站外110kV送出线路部分,投标方需配合后续110kV送出线路设计及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及施工内容,站外终端塔引接至站内架构或者GIS线路设计及施工由后续单位组织实施(后续单位设计及施工不包括站内架构或者GIS部分),引接至站内接线端子下端。

特别说明:

  1. 项目前期、工程监理、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行、投标人应提供的工器具、标志标识、办公家具家电等除外)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原因超设计范围用地,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2. 项目所有政府合规性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办理。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即便是上述承包范围中没有列明,但是根据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确保本项目合规建设、运行所必须的,那么,该等工作和/或服务亦应无条件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构成合同承包范围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完成;投标人按照本条约定提供的该项工作和/或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变更,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违反地方相关行政法规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 主机(含塔筒、锚栓)以设备暂估价计算合同总价中,后期由承包人依法公开招标后按实际合同价格调整EPC合同总价,仅调整暂估价设备价差及相应税金,投标人本次报价应考虑到该部分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后期不以设备价格变动而提出专业工程总承包服务费调整。

  4. 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仅供参考,投标人中标进场后,需及时进行详细勘察,按照确定的选址方案,进行风电场各风电机组位置地质详勘,并准确测算土壤电阻率,提出风电场地质详勘报告及附图。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问题、与提供的初勘地勘报告不符、产生地勘偏差,不予以调整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2.3工期要求

    2024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际、国家、行业规范等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0%,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95%。

2.5安全目标

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要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

(1)重伤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为0;

(2)一般及以上设备、施工机械、坍塌、火灾事故为0;

(3)职业病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为0;

(4)交通重伤、死亡事故为0;

(5)被地方政府通报的基建工程环保、水保事件为0;

(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程度达到电力行业先进水平;

(7)施工现场符合地方卫生防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在企业资质、业绩经验、人员组织、资信水平、【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1企业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经验:投标人(联合体以牵头方的业绩为准)近5年(2018年1月至今,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2个49.5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以带业绩证明文件为准,应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竣工报告或投产证明)。

3.1.3人员组织

投标人就本项目的人员组织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担任过至少1个49.5MW及以上规模风电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并应提供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作为总设计师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49.5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并应提供证明文件。

3.1.4资信水平

①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0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本项目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按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专业资质不能低于3.1.1条的要求,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无效处理。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2请投标人于2023年09月06日1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楼儿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6.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四坐席(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http://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东玉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永宁路8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59********1857

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3号

联 系 人:马先生、巩女士

电 话:130********6880、199*****141

监督单位: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联系电话:0838-*******

2023年09月06日

标签: 风电项目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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