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招标公告

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招标公告

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项目名称: 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办法》(署岸发〔2017〕 259 号)的规定,“地方电子口岸运行服务实体在地方口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单一窗口’在本地的运行服务和保障工作”。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作为宁波地方电子口岸运行服务实体,负责运维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以下简称 “宁波‘单一窗口’”)符合国家对平台管理运维的相关要求。
2.确保平台运维业务的延续性、稳定性、安全性。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是由宁波舟山港集团、国际物流公司、宁波海关三家共同持股的国有公司。自2022年起承接平台运维所有服务内容,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平台运行平稳,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的运维质量得到各部门认可。
3.规避更换运维主体的风险。宁波“单一窗口”平台在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若更换运维主体,可能产生不可预见的风险。
综上所述,本项日符合向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7001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06日2023年09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联 系 人: 焦老师

联系电话: 0574-********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办公楼8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 李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窗口 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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