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水回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水回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为满足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所需中水回收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中水回收系统设备供应。(具体参数、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或云筑网招标清单及要求)。
1.3品牌、厂家要求: 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础润(苏州础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劲驰(南京慧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市远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时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资格特殊要求:经营中水回收系统设备生产或者销售业务1年以上(生产厂家优先,不低于五年制造同类产品的经验,若贸易商报名,同时需要出具生产厂家的资料,资料和厂家报名要求一致);生产厂家报名时直接上传营业执照和厂家授权联系人(本次招标的唯一联系人),若贸易商报名时,则需要上传生产厂家盖章的授权书(授权于此贸易商的)。
2.7、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且与中建股份所属各分公司合
作中无不良记录。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2个项目层级代表(项目物资、项目商务经理、总工、项目经理)、分公司层级(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招采部)、总公司层级(总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等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评标的方式首轮最高按照70%投标单位入围,必须淘汰高价的30%投标单位;同等条件下单价和总金额都低于限高价的一个单位中标。
3.3特别提示: 严谨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分公司将对涉事 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3.4报名及投标特别提示: A、报名资审结束后,入围单位须积极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回标。若发生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回标的,该投标人投标作废,没收其全额投标 保证金,在公司范围内通报并做拉黑处理,拉黑后无法参加其他投标。请报名时考 虑楚。
B、分包单位在报名前更改好联系人!!!具体修改单位联系人一栏操作方法:登录云筑网,在签收招标公告后点击“报名”,在“报名”按钮的下面有“公告文件”、“变更”、“联系方式”三个栏目,点击进去“联系方式”进去,把联系人和电话更改成您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后点击确认即可;联系人更改好是为了我们更好的联系您。
3.5严禁不平衡报价,一经核实不平衡报价,将直接对此单位进行废标处理(单项单价为0的直接对其废标淘汰),二轮及后期调价,单价只能调低不允许调高(投标单位需要核定准确的价格后谨慎投标),单价往高调的直接对其废标淘汰。
3.6投标方注意:一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及要求进行投标报价,不
允许改动付款方式。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
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投标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5.2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质量(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部分产品需含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6.4 交货时间:按项目计划分批进货。
6.5交货地点: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按要求卸货并堆码整齐。
七、结算方式7.1乙方提供银行帐户,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2款项支付:
①无预付款,进场安装验收无问题的情况下办理完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支付已办结算款的85%,整体验收调试完成付款95%,余款在项目交付后2年内付清。
②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限内,不得因甲方未支付货款而停止供货。
③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3-6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④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汇票、保理、供应链、抵房(供方自愿的情况下)等中的一种或者组合方式(票据支付比例在签订执行合同时与项目协商约定);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备注:XX项目XX投标保证金)。
8.2投标/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账号:3205 0159 4044 0000 0727
行号:1053 0100 0249
8.3未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未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原账户无 息退还,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原账户无息退还。
8.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资审时不予通过,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是相互约束招标/投标的合法权益。
8.5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在报名时上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记录截图至报名 附件中。
8.6由于投标方原因(投标错误、未参照招标文件付款要求投标、调价往高调、中标不签订合同及供应等)导致的废标,本次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请报名单位慎重考虑投标。
8.7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若供方需要开具收据,直接联系招标负责人开具, 资审时需要出具财务部开具的收据扫描件或者转账记录扫描件,作为资审入围的依据(财务联系地址:南京市建业区海峡城6号楼12层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保证金 退还时需要投标单位出具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原件可以暂存于我司)。
8.8保证金处罚规则: A、由于投标方原因(投标错误、未参照招标文件付款要求投标、调价往高调、中标不签订合同及供应等)导致的废标,本次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请报名单位慎重考虑投标。B、投标单位违规串标、围标的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 C、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 D、投标单位中标后不按投标价格等履行合同,恶意停供、延供的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E、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服务承诺
9.1 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签订合同。
9.2 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实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9.3 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9.4 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9.5 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招标文件获取
10.1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http://cscec.jc.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 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详见云筑网。
十二、招标清单:
详见附件一《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中水回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清单》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乃平联系电话133*****871
联系地址: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中建二局项目部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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