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三十二中学小学部净饮一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第三十二中学小学部净饮一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第三十二中学小学部净饮一体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饮水器 | ||
采购单位 | 福州第三十二中学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6日 12: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举文、许燕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第三十二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主任,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举文、许燕虹,0591-******** |
项目概况
福州第三十二中学小学部净饮一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K-CS-********
项目名称:福州第三十二中学小学部净饮一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第三十二中学小学部净饮一体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强制类3C认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响应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方式:(1)现场获取:直接至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时间以《报名登记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2)通过邮件获取: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报名费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fjhkzb@163.com),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以购买磋商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与本项目转账事宜相关联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第三十二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6号
联系方式:熊主任,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联系方式:陈举文、许燕虹,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举文、许燕虹
电 话: 0591-********
标签: 净饮一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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