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保洁车招标公告

电动保洁车招标公告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采购电动保洁车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报价。

1.项目编号HNZK2015-12-1

2.项目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采购电动保洁车

2.2用途:环卫清洁

2.3包号:一批不分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供应商准入资格: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3.3须提供2015年近期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5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4.谈判文件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0日09:00-11:30,14:30-17:00;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4.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副本、法人身份证以及提供2015年近期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5.响应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 15 :00 --15:30,逾期不再接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2805房。

5.3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5.4谈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2805房。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及支付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

6.招标人联系方式:

6.1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6.2联系人:刘女士

6.3电话及传真:****-********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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