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湘0528破2号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3湘0528破2号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湘0528破申2号
本院根据肖明伟和新宁县万宾建材销售中心的申请,于2023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20日指定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为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0月7日前,向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柏林国际写字楼15楼;邮政编码:******;联系人: 陈健平;联系电话: 0739-*******、139*****36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宁县楼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0月9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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