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kW短波固态功放二次
40kW短波固态功放二次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委托,对40kW短波固态功放(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40kW短波固态功放(二次)
2.项目编号:(GXTC-A1-********)
3.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付周期 | 说明 |
1 | 比测样机 | 1 | 套 | 0 | 2023年11月15日交付比测试验样机 | 样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比测完成后样机由比测机构退还投标人。 |
2 | 40kW短波固态功放 | 12 | 套 | 5360 |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交付及现场安装测试 | 按中标人投标价格签订批量采购合同。 |
备注:本项目采购为12套40kW短波固态功放设备,比测样机待完成测试后由比测机构退还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完整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为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2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或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研制、生产);
同类产品:通信/雷达/广播系统(含总体设计或系统集成或总装测试)或通信/雷达/广播功放设备等。
4.3具有有效期内的国标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对于已通过第4.2条和4.3条资格审查(指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问题整改,相关审查及整改情况的结论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具备发证条件)但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其通过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
4.4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需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5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军队单位提供2020-2022年度上级单位审核通过的财务决算报告;
4.6不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7参加此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质量事故及用户处罚记录;未列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名单;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4.10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研制、生产商。
5.招标报名
5.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有意向单位派专人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递交报名文件,如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递交人为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5.2报名及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7:00(工作日)。
5.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5.4未现场报名、未递交报名文件或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5.5报名文件相关要求
5.5.1报名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报名文件: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
(3)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4)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承制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研制、生产)。
(5)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包含的,可以不提供)。
注:对于已通过第(4)条和(5)条资格审查(指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问题整改,相关审查及整改情况的结论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具备发证条件)但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其通过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如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需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7)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军队单位提供2020-2022年度上级单位审核通过的财务决算报告。
(8)提供未处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的书面声明。
(9)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复印件(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10)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复印件。
(11)参加此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质量事故及用户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未列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名单的书面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存在参加同一项目竞争的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附件5),并加盖公章。
(13)非联合体参与竞争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研制、生产商的书面声明。
(15)其它与资格条件证明有关的资料、文件。
5.5.2报名文件应依序整理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并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6。
5.5.3报名文件递交数量:纸质版1份。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文件通过现场审查的报名单位具备招标文件购买资格,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6.1发售时间:2023年9月6日起到2023年9月13日止,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7.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4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报名文件通过审查的报名单位具备招标文件购买资格,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32-******** 185*****2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大伟、梁超、叶长鑫
电话及传真:185*****073 010-********
邮箱:gxzb0009@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
项目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账 号:110*****501020*****013588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标签: 功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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