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年患者陪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年患者陪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2026年患者陪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2026年患者陪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014f2a87-f5bb-4f80-8745-f74de7d9d1b4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014f2a87-f5bb-4f80-8745-f74de7d9d1b4
建设规模: 陪护管理费******.00元/年014f2a87-f5bb-4f80-8745-f74de7d9d1b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06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安宁市第人一人民医院 经办人: 丁美全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潇
办公电话: 150*****521 移动电话: 150*****52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230**********
标段名称: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2026年患者陪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1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27 10: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2026年患者陪护服务外包采购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三者其一即可);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 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9-06 15:21:16
2招标公告.docx2023-09-06 15:21:1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患者陪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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