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展陈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某文化展陈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某文化展陈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文化展陈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VRLZZC-G1005
三、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97.07万元。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项目拟采购一家文化氛围建设服务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装饰等工作。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有限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发售文件联系人:王女士 010-********-8146,133*****283
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售卖系统(链接地址:https://bs.cfet.com.cn/)进行操作(免费注册)。
2.查询项目:在系统【标书军品】功能中通过“项目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3.填写完【购买登记】后,在【资质上传】中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材料以一个PDF文档形式上传,文档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用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下载发票)。
5.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参考帮助中心菜单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账号:6232 8100 1000 0100 893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27日13时00分。(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3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3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等报名成功后联系卜先生)。
(三)联系人:卜先生。
(四)联系电话:155*****570。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先生、韩女士
移动电话:139*****797、182*****66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10-********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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