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遴选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遴选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遴选事宜
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已由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柳区管经【2023】113号文件批准建设,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以遴选方式选取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
2.建设地点:拉萨高新区。
3.标段划分:无标段。
4.建设规模:新建DN1000尾水管道8820m以及DN2400出水口一座;新建污水提升泵房一座面积524.56㎡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规模为近期6.1万m3/d,远期7.0万m3/d。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遴选范围:
(1)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相关后续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报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需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二)公司简介及近三年(2020年8月-2023年8月)的公司业绩(不少于三例)。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
(四)报价函(需单独盖章提供原件并密封);
(五)提供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六)书面声明(声明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需单独盖章提供原件);
(七)报价文件每页及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需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11.6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8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8日18:0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3110)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31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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