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柔性子管招标公告

第一批柔性子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第一批柔性子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5-423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货物招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720万元(含税),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柔性子管。

项目交货期为:

接收采购订单或备货通知后:

(1)7个日历日内VMI备货型号柔性子管供货量不少于600000米,需将当期采购的合同设备交货至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2)10个日历日内非VMI备货型号柔性子管供货量不少于600000米,需将当期采购的合同设备交货至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3)应急需求为3个日历日内柔性子管供货量不少于300000米,需将当期采购的合同设备交货至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注:VMI备货型号的柔性子管具体型号,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招标人提前2周通知中标人。

交货地点:买方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5 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1.6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并提供代理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认证覆盖范围须包含投标产品。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的;

(7) 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必须具备近两年的(2013年11月1日至今)国家认可(CNAS或CMA)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阻燃产品及非阻燃产品各一份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3.3 投标产品须为专利产品(注:专利须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已取得专利证书并且专利权尚未失效。产品制造商应当具有投标产品的专利或专利权人的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许可。如产品制造商具有投标产品专利的,须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专利权人许可实施的,须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权人出具的专利授权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产品制造商及专利权人公章。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投标人为代理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且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也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4.2 产品制造商2013年1月1日至今国内柔性子管的销售业绩不少于800万人民币(含)(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应具备至少5条的全自动生产线或10条的半自动生产线,必须提供各条生产线照片各一张及具备车间背景的至少符合上述要求生产线的全景照片一张(生产线必须包括切割机、工业用缝纫机、履带输送机、成盘机)。

2.4.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5 上述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原件,需单独具列清单,评审结束后将如数退还。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均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三楼无线网络部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按“三证合一”换发新证的,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6.样品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型号:非阻燃型-小型号;规格为FZS-1,长度:20米)送至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2788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检测校准中心,联系人:钟定国,联系电话:180*****830。测试结果将作为技术评审依据,如不按时送检将影响技术评审。(注:预计完成检测所需时间需至少53天;如因投标人延迟送检或延迟支付检测费用,导致其检测结果报告不能在截标之前出具的,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检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直接收取,检测费用为17206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55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 姚姗姗

文件购买联系人:王少丽

电 话:***-********/137*****00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账 号: 36020 010192 0032 82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标签: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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